近日,新修訂的《航空體育運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布,并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辦法》自1991年頒布實施后,時隔33年進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統的修訂。本次的修訂是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規范航空體育運動管理的重要舉措,對保障航空體育運動安全、促進航空體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順應時代發展 助推體育強國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十分關心體育事業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體育工作作出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為新時代做好體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發布的《體育強國建設綱要》將體育強國戰略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賦予體育事業新的歷史使命。航空體育運動作為體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正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面對新時代要求,原有《辦法》的局限性日益凸顯,修訂工作勢在必行。新《辦法》的出臺,旨在通過完善法規體系,推動航空體育運動規范化管理,破解制約發展的瓶頸,為體育強國建設添磚加瓦。
明晰管理架構 確保有效治理
航空體育運動因其跨領域的特性,涉及體育、民航、軍隊等多個部門的協同管理,容易出現管理邊界模糊、職責交叉的情況。針對這一現象,新修訂的《辦法》采用了體育界普遍認同的以體育項目為核心的界定邏輯,重新詮釋了航空體育運動的含義,明確了管理范疇主要聚焦于航空體育運動賽事活動及其有關的訓練、普及和教育等內容。同時,考慮到航空體育運動的特殊性,新《辦法》強調了航空體育運動中涉及民航、空管、無線電等方面,還需要同時接受其他主管部門有關的業務管理,確保了跨部門間的有效協同管理。此外,《辦法》還進一步細化了體育部門內各管理主體及航空運動協會的職能定位,構建了層次分明、職責清晰的管理框架,為航空體育運動領域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強化安全管理 保障國家與公眾利益
航空體育運動的技術專業性和高風險性決定了其對安全保障的極高要求,直接關聯到國家的政治安全、空防安全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隨著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深化和航空體育活動的激增,部分從業單位在安全意識、標準執行和飛行組織上的不足導致安全問題時有發生。修訂后的《辦法》以安全發展為核心,對航空體育運動的各個關鍵環節進行了全面規范,包括從業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設備設施的安全標準、賽事活動的組織流程等,力求構建一套完整、嚴密的安全管理體系,為防范航空體育運動中的安全風險,保護國家和公眾的安全權益作出積極貢獻。
助力低空經濟 激發產業活力
低空經濟作為近年來備受關注的新興產業形態,正逐步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航空體育運動作為低空空間的重要活動形式,以其獨特的魅力和廣泛的群眾基礎,成為低空經濟中充滿活力的組成部分。新修訂的《辦法》,通過規范市場秩序,避免無序競爭,為航空體育運動的健康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此外,新修訂的《辦法》鼓勵和支持航空體育運動的創新與多元化發展,通過建立健全賽事體系、教育培訓機制和行業標準,為低空經濟注入更多的創新元素,優化航空體育運動產業發展環境,推動行業持續繁榮,為實現體育強國目標提供新的動力。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將以此次《辦法》修訂為契機,加速構建以新《辦法》為核心,涵蓋單項管理規范、配套規定和協會團體標準的全方位航空體育運動法規體系。同時,將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引導,舉辦面向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專題培訓,營造濃厚的法規學習氛圍,推動航空體育運動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為建設體育強國貢獻力量。新修訂的《辦法》不僅體現了國家對體育事業的高度重視,也展現了對航空體育運動規范化、安全化、產業化發展的要求和期許,必將開啟我國航空體育運動發展的新篇章。
(國家體育總局航空無線電模型運動管理中心)